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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教育部為表彰致力推動海洋教育之團體、個人、地方政府及課程教學團隊,以及凝聚各界力量攜手深耕海洋教育,倍增海洋教育的推動能量,特訂定「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遴選及表揚計畫」,以肯定對海洋教育有卓越貢獻者,並鼓勵民間資源挹注海洋教育業務。
三、旨揭計畫「團體獎」及「個人獎」係由政府機關(構)及學校推薦,相關推薦對象、辦理期程及受理方式等重要資訊,詳見附件。
四、各單位如欲推薦「團體」或「個人」參與遴選,請於114年4月30日(星期三)下班前送至人事室辦理,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。
五、如有疑義,請洽臺灣海洋教育中心張瑋倫小姐、郭佳玉小姐,電話:(02)2462-2192分機1244、1247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