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」部分條文,業經考試院、行政院於民國114年5月15日會同修正發布,請查照。

  • 2025-06-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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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「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」部分條文,業經考試院、行政院於民國114年5月15日會同修正發布,請查照。

說明:依教育部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4年5月22日部退四字第11458260821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