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」,業經內政部於114年6月6日以台內宗字第1140561349號令廢止,請查照。 2025-06-23 AdminAdmin 紀念日及節日之實施,原係依本辦法規定辦理,茲因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」業奉總統114年5月28日華總一義字第11400053171號令公布施行,爰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21條第4款規定,廢止本辦法。 內政部函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廢止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