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院修正「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合理化調整方案」,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,請查照。 2025-05-21 AdminAdmin 依教育部114年5月12日臺教人(四)字第1140050112號書函轉行政院114年5月8日院授人給字第1144000482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(含附件)影本1份。 教育部來文.pdf 行政院函.pdf 修正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合理化調整方案.pdf 臺灣本島地區各項評核指標.pdf 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評核及調整計畫書.odt 地域加給評核指標權重及各評核點分數一覽表.ods